船用吸油毡
Sorbents for ship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吸油毡的类型 、技术要求 、试 验方法 、检验规则及标 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、使用注意事项等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国产聚丙烯纤 维为材料而制作的船用吸油毡 ,其他材料
的吸油毡可参照执行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GB/T9147-86《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》
GB/T6388-86《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》
3 术语和定义
船用吸油毡系指能在水面粘附 、吸 附 、收集船舶 、港口及其他事故所造 成溢油的固体吸油材料。
4 类型、规格尺寸
4.1 以聚丙烯为原料制造的吸油毡主要有二种类 型,即按加工方法分为“熔 喷法”加工而成的吸油毡和“ 纺连法”加工而成的吸油毡。
4.2 规格尺寸见表 1。
表 1 单位:厘米
加工方法 规格尺寸 |
熔喷法 |
纺连法 |
|
长条状 |
长度 |
200~ 300 |
1500~ 2500 |
宽度 |
50~ 100 |
70 |
|
厚度 |
0.3~ 0.5 |
0.3~ 0.5 |
|
方片状 |
长度×宽 度 |
30×30,40×40,50×50 |
30×30,40×40,50×50 |
厚度 |
0.3~ 0.5 |
0.3~ 0.5 |
|
注:可根据用户要求生产特殊需求的尺寸 |
5 技术要求
5.1 吸油毡外观颜色为白色
5.2 吸油毡外观质量
5.2.1 表面平整、洁净、松紧适宜;
5.2.2 无破损、无折皱、脱层、粘结块等缺陷。
5.3 吸油毡的结构
吸油毡结构应满足强度要求 ,在正常勾 、捞 、挤 压的作用下 ,不应出现 撕裂或其他破损现象。
5.4 吸油毡理化性能
吸油毡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
序号 |
主要性能 |
性能指标 |
1 |
吸油性 |
为本身重量 10 倍以上 |
2 |
吸水性 |
为本身重量 10%以下 |
3 |
持油性 |
油保持率 80%以上 |
4 |
破损性 |
经振荡 12h 后,保持原形 |
5 |
溶解性 |
在淡水、海水中无溶解和形变现象 |
6 |
沉降性 |
吸油后经振荡 12h 仍浮于水面 |
7 |
强度性 |
钩挂自重 25 倍的重锤 3min 后不发生撕裂 |
8 |
使用性 |
可反复使用 |
9 |
燃烧性 |
燃烧处理无二次污染 |
6 试验方法
6.1 外观质量检查
在正常自然光或一般白炽光源条件下进行目测。
6.2 理化性能试验
6.2.1 吸 油 性 试 验
试验仪器:油槽、天平、金属网 (170 目 )、时钟。
试验试样:将吸油毡样品切成 10cm×10cm 单片,用三片分别进行试验。
试验油品:船用和船运主要油品。
试验温度: 0℃、 20℃、 40℃
试验方法:取试样并称重后,平放于油槽中 5min,然后取出试样放于 网上静置 5min 后称重,计算吸油倍数。
计算方法:
吸油倍数 = 试样吸油后重量( g ) - 试样吸油前重量( g )
试样吸油前重量( g )
6.2.2 吸 水 性 试 验
试验仪器:水槽、天平、金属网 (170 目 )、时钟。
试验试样 :将吸油毡样品切成 10cm×10cm 单片 ,用三片分别进行试验。 试验温度: 20℃
试验方法:取试样并称重后,平放浸入水中 5min,取出试样放于网上 静置 5min 后称重,计算吸水率。
计算方法:
吸水率 = 试样吸水后重量( g ) - 试样吸水前重量( g ) ´100%
试样吸水前重量( g )
6.2.3 油 保 持性试验
试验仪器:振荡机 (频率为 100 次 /min)、 1000ml 广口试验瓶、时钟。 试验试样 :将吸油毡样品切成 5cm×5cm 单片 ,每组用三片分别进行试
验。
试验方法:将试样经吸油试验后称重,放入装有 300ml 水的广口瓶中,
然后用振荡器振动 5min,取出试样平放 5min 后称重,计算其油保持率。 计算方法:
振荡后试样重量( g ) - 吸水量* ( g ) - 试样吸油前重量( g )
油保持率 = ´100%
试样振动前吸油量( g ) - 试样吸油前重量( g )
6.2.4 破 损 试 验
*吸水 量系 指吸 油 毡经 振荡 5min 后 的吸水 量
试验仪器:振荡器 (频率为 100 次 /min)、 1000ml 广口瓶、时钟。
试验试样: 5cm×5cm 单片。
试验方法:将经吸油后的试样放入装有 300ml 清水的广口瓶中,然后 用振荡器进行 12h 振荡,后将其捞出观察、记录。
6.2.5 溶 解 试 验
试验仪器: 1000ml 广口试验瓶、时钟。 试验试样: 5cm×5cm 单片。
试验方法:将试样放入 180ml 的原油和 120ml 汽油的混合油试验中, 放置 72h,后捞出观察其是否溶解或变形。
6.2.6 沉 降 试 验
试验仪器:振荡器 (频率为 100 次 /min)、 1000ml 广口瓶、时钟。 试验试样: 5cm×5cm 单片。
试验方法:将经吸油后的试样放入装有 300ml 清水的广口瓶中,然后 用振荡器进行 12h 振荡,后静置观察试片是否浮于水面。
6.2.7 强 度 试 验
试验仪器:称重、秒表、直径为 8mm 的钩子。 试验试样:吸油毡单块 (50cm×50cm)。
试验方法:将试样任意一端距 10cm 处挂上直径为 8mm 的钩子,并在 垂直方向挂上为试样自重 25 倍负荷,计时观察三分钟后是否撕裂。
6.2.8 反 复 使用试验
试验仪器:直径 50mm 圆管、油槽。 试验试样: 10cm×10cm 的试样单片。
试验方法 :将试样吸油后 ,人工用圆管 挤压或用挤压机脱油 ,然后再吸 油再挤压,多次使用,测定使 用次数和各次吸油倍数。
6.2.9 焚 烧 试 验
试验仪器:氧气瓶、流量斗、 电炉、采气密封球。 试验试样: 10cm×10cm 的试样单片。
试验方法:① 将反复使用后的试样置于电炉上焚烧测试;
② 参考国外资料有关使用聚丙烯吸油材料进行焚烧试验 后的结果。
7 检验规则
③ 将反复使用后的吸油试样进行焚烧 测试,是否产生有害
气体,是否产生二次污染。
吸油毡检验包括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7.1 出厂检验
7.1.1 产品出厂按 2%比例进行抽样检验 ,合格或不合格 ,按抽样判定 ,一次 判定不合格,应加倍抽样检验 ,如仍不合格,则定为不合格品。
7.1.2 抽样检验项目
7.1.2.1 吸油毡的外观:色调均匀、平整光洁, 不应有影响外观和使用的 任 何明显缺陷。
7.1.2.2 吸油毡的包装检查,如包装情况 、标志、使用说明书等。
7.2 型式检验
7.2.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,应进行型式检 验 ,型式检验的项目见表 2 中内容。
a) 正常生产一年时应进行一次周期性检验;
b) 材料、结构、工艺有变更,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c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;
d) 产品停产半年后,再恢复生产时。
8 标志、使用说明书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8.1 标志
每件包装箱 (或包装袋 )上应有下列标志:
a) 产品名称; b) 产品型号; c) 产品规格; d) 产品数量; e) 产品重量;
f) 生产厂名、厂址、电话、邮编;
g) 出厂日期、批号及有效期。
8.2 使用说明书
产品出厂时,应附有使用说明 书,使用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如下:
a) 产品名称、特点、主要用途;
b) 主要性能参数;
c) 使用、回收方法和注意事项;
d) 其他需向用户说明的有关事宜。
8.3 包装
8.3.1 包装箱 (或包装袋 )应符合 GB/T9147-86《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过技术条 件》的有关规定,箱 (或袋 )内应放有装箱单、说明书。
8.3.2 包装唛头颜色应符合 GB/T6388-86《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》的有关规 定。
8.4 运输
8.4.1 不得与酸、碱、油类及有机溶剂等同车运输。
8.4.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、雨淋和重 压以及防止杂质污染。
8.5 贮存
8.5.1 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内。
8.5.2 成箱 (或成袋 )贮存,不得与酸、碱、油类及有 机溶剂等同场所贮存。
9 使用吸油毡注意事项
使用吸油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:
a) 依据溢出油品种的不同,选择相适应 的吸油毡处理溢出油;
b) 依据溢出油量、海况与气象、流速与 流向、及时使用和及时回收 吸 油毡;
c) 应在溢出油尚未扩散前及时使用,效果优良;
d) 使用吸油毡的同时,不应使用油处理剂;
e) 回收后的吸油毡应集中用焚烧炉进行 焚烧处理,防止二次污染。